法人是否享有名誉权,名誉权受到侵犯如何维权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8 13:30) 点击:18 |
名誉权指民事主体对自身名誉享有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自然人的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对由其活动产生的社会评价而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 网友咨询: 法人是否享有名誉权,名誉权受到侵犯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法人与自然人一样享有名誉权。 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侵害名誉权,应当根据行为人行为是否违法、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受害人是否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来认定。法人的社会评价及生产经营功能如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则可认为法人名誉权受到侵犯;否则,因为法人没有“精神痛苦”,不具有自然人的思想感情,无从认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的事实并且得到赔偿。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律师补充: 侵犯名誉权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此责任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如果情节过于恶劣,对被侵害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被侵权人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来维护名誉。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情节严重”是重要条件,一般理解为手段恶劣、后果严重、影响很坏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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