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邓熊杰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8 13:11)    点击:24

很多企业现在开始进行非全日制用工,它相比于全日制用工来说,时间比较灵活,也受很多应聘者的喜爱,但是有时会约定试用期。那么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可以约定吗?

网友咨询: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灵活就业的一种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通过口头订立劳动合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律师补充: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由于工作时间短,合同期限也相对短,所以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终止条件,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一旦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只需要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可以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邓熊杰律师提供“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邓熊杰律师,邓熊杰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邓熊杰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999794127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邓熊杰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桂林律师 | 桂林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邓熊杰律师主页,您是第1263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