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6 14:09) 点击:36 |
可以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严重的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行为、以及还有拒绝履行监护的义务,从而导致被监护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再者就是严重损害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行为。 网友咨询: 可以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以上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律师解析: 监护人资格被撤销,但相关义务不免除。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依法被剥夺监护资格之后该给的钱还得给。但仅限于父母,子女,配偶,其他监护人资格被剥夺之后就没有给钱的义务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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