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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如何办理,有什么用途?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6 13:43)    点击:24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网友咨询:

离婚证如何办理,有什么用途?

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当持所需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律师解析:

离婚证有下列用途:

1、离婚证的首要作用就是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双方不再存在婚姻关系;

2、在结婚时,离婚证可以作为无配偶证明使用;

3、在离婚之后需要迁户口的,需要离婚证作为证明之用;

4、涉及到房屋买卖,需要出示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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