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的义务人是哪些?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6 13:43) 点击:15 |
赡养是指晚辈直系血亲对长辈直系血亲(含收养关系成立的对象)在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以照顾和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当事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网友咨询: 赡养老人的义务人是哪些? 律师解答: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律师解析: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可以直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调解,说服子女给付。 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和子女的经济负担能力,通过调解或判决方式,确定赡养费数额和给付办法。 对于被赡养人有生活来源,但因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劳务扶助,起诉至人民法院的,法院也应当受理,从而促使义务人全面履行义务。义务人有能力赡养而拒绝赡养,构成遗弃,情节恶劣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