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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6 13:42)    点击:21

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经合法证明属实。

网友咨询:

代书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律师解答:

因为遗嘱牵扯到个人以及遗嘱受赠人的财产,所以相关法律在对于代写遗嘱的规定方面,也要求的十分严格。

1、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见证人的见证必须是全程见证、同时见证。也就是说,见证人必须从始至终一直在场,并且同时在场,不能先后见证。

3、见证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4、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亲戚、朋友、债权人等。

5、代书遗嘱必须由见证人之一代书,而且最好采用亲笔书写的形式,不要采用电脑打印的方式。

6、立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字,最好签字后再摁自己的指印。

7、代书遗嘱应当注明日期。

律师解析:

代书的遗嘱应该交给遗嘱人信任的机构和个人来保管,比如公证处、律师所、亲朋好友都可以。

遗嘱保管人有以下几个义务:

1、按照遗嘱人或其业务职责的要求,负有保守遗嘱内容秘密的义务。

2、经遗嘱人要求,随时交还保管的遗嘱给遗嘱人亲自收受。

3、在知道继承开始后,及时将保管的遗嘱提交执行遗嘱的社会组织,或已确定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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