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子女的收养人能收养几名子女?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6 13:39) 点击:17 |
收养人在收养孩子的时候,应当注意到法律规定的收养数量,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超过法律允许的数量要求的。 网友咨询: 无子女的收养人能收养几名子女? 律师解答: 如果收养人在无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可以收养两名子女。 收养人有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但是有三类人不受人数的限制: (1)、第一类是孤儿; (2)、第二类是残疾的未成年人; (3)、第三类是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律师解析: 收养的拟制效力: 收养的拟制效力,即形成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效力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收养诉解消效力: 收养诉解消效力,是指收养使被收养人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法终止、消除的效力。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但值得注意的是,养子女与生父母及近亲属之间的血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无法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灭。 收养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2、审查和公告。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两个方面; 3、登记。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的申请、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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